
個人資料使用聲明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點子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政策、規章,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並聲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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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於各項客戶管理與服務、行銷活動、服務與系統之改善與優化、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服務或優惠或特別活動訊息通知、法規要求,及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需要之特定目的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本公司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包含姓名、電話號碼、身分證字號、電子信箱、帳戶資訊、戶籍地址,以及其他完成本服務所需蒐集之必要資料,以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與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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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領取獎項者(以下簡稱領獎人),本公司將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辦理,領獎人所得年度累計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 元以上,將併入領獎人個人之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領獎人需另行負擔10%之稅金,外籍人士 20%;惟依財政部節能減碳所推動所得稅各類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本公司將不寄送扣(免)憑單予領獎人。
- 依據財政部「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按現行一般營業人課稅標準,每月銷售額超過新臺幣8萬元者,應依法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另,所得稅法所稱一時貿易之盈餘,指非營利事業組織之個人買賣商品而取得之盈餘,其計算準用所得稅法關於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規定。是以,您同意當您單月透過本服務成功交易之額度達標準時,授權本公司主動依您提供之個人資料與身分證件依法申報個人一時貿易盈餘。
- 對於您於本服務所留下的個人資料,仍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來信或來電向本公司行使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刪除之權利。惟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公司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當您行使前述權利時,本公司將可能向您收取必要之成本費用。
- 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時,您可以選擇是否提供,惟若選擇不提供,或是提供不完全或不正確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您所需的完整服務。
- 本公司已履行上開告知義務,您同意並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如您選擇繼續使用本服務並提供個人資料,視為同意本聲明暨同意書的所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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